第827章 阻碍乡村振兴的深层次矛盾
第827章 阻碍乡村振兴的深层次矛盾 (第2/2页)然而现实情况证明,只改善外部硬件环境,很难吸引年轻人返乡扎根。制约青年回流最核心症结,在于农村土地资源代际固化,新生代村民面临无承包地、无宅基地的现实难题,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,乡村振兴就只会停留在环境美化层面,难以注入青年活力。
我国实行土地承包三十年到期后再延长政策,初衷是稳定土地权属关系,稳定农户经营预期,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,助力现代农业发展。可部分基层在落实政策时简单机械,片面理解政策要求,长期冻结村内土地调整,宅基地审批长期收紧。
二轮土地承包之后出生的新一代村民,没有分到承包土地。村庄长期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,年轻人成家分户后,没有宅基地修建住房。反观部分村内老年村民,早年分得耕地和老宅,占有大量土地资源,出现老一辈坐拥土地资产,本村青年却无房无地的局面。
年轻人即便有回乡创业生活的想法,缺少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,没有安家之所,再漂亮的村容环境,也无法打消生存顾虑,只能继续外出务工,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持续加重。
其实现行土地政策留有弹性空间,坚持“大稳定,小调整”原则,允许村集体利用机动地、闲置旧房复垦土地,保障新增人口用地需求。但不少乡镇干部害怕土地调整引发村民纠纷,产生信访矛盾,干脆放弃微调政策,宅基地审批流程繁琐,闲置宅基地盘活试点落地缓慢,村集体手里没有可供调配的土地资源,无法解决年轻人用地诉求,政策红利难以落地见效。
要想打破当下的困局,在必须守住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个底线下,盘活存量资源,平衡新旧村民利益。
首先要在法律层面明确村内长期无人居住空心房、废弃院落的产权,包括长期闲置院落依法收回的时间,确保村里在依法清理的时候,不会有人趁机敲诈村集体。让村里能够通过盘活村内闲置资源,清理空心房、废弃院落,通过土地复垦结余建设用地,优先供给本村适龄青年分户建房。
其次是优化宅基地审批制度,结合村庄整体规划划定集中建房区域,简化审批流程,对符合分户条件的青年及时审批宅基地。
最后要继续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,一旦出现闲置耕地、撂荒现象,或者擅自改变耕地的用途,村集体要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承包权,让土地在村集体内部重新流转起来,补齐新生代村民土地短板。
乡村振兴,关键在人!
基础设施建设只是外部条件,土地和住房才是年轻人扎根乡村的根本保障。只有直面农村青年无地无房问题,完善土地资源分配机制,打通政策落地堵点,平衡代际资源分配,吸引青年回到乡村,乡村振兴才能拥有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,避免乡村建设沦为表面工程。